公告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07-15 19:55:37 浏览次数: 次 【字体:小 大】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(2020)兵01执12号执行裁定书,将位于阿拉尔市第一师四团的工业用地使用权(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:第一师国用2014第010040002号,面积28668.03平方米)强制过户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四团,因原土地使用权证书无法收回,现公告作废。特此公告。 终审: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【打印正文】
用户登录
还没有账号?
立即注册